哈马斯可代表不了巴勒斯坦,这是常识
北游独立评论 思辨 洞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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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
真的无法共存吗?
站哈马斯的网友,我看,主要也不是真的了解哈马斯,他们主要是怀着朴素的“反美情怀”,以凡是美国支持的,他们就反对的简单逻辑。
因为在他们心中有个特别好理解的等式:反美=反以=站哈。
这种逻辑呢不能说不好,毕竟不费脑、很省力,没什么门槛,是个人都能说两句。
不过,能让更多人参与的逻辑,不一定就是好逻辑,毕竟蠢人一直都是人口多数,人一多必然就乌合之众。
其实巴以冲突里面的是非问题并不复杂,根本无需长篇大论。我看很多公号恨不得从盘古开天讲起,讲了一堆历史渊源、爱恨纠葛,但到底孰是孰非却不敢说准话?我看很多作者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对错。
这都是不动脑筋惹的祸。
人不能用屁股决定脑袋,那是用错了器官,因为屁股可不管对错是非,脑袋才管,遇到是非问题,还是需要稍微过一下脑的。
比如,你判断一个事情的对错,有没有标准的?不管你是按人的身份来判断,还是按人的行为来判断,总得要有个标准,没有标准,你凭什么判断对错呢?说不过去,对吧?
好了,如果你要按人的身份做标准,可以不呢?这个时候不要问我,要问自己的脑袋,能够自圆其说吗?
比如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,哪种人是生下来就是坏人的?哪种人又是生下来就是好人呢?很荒唐,对吧?
所以,结论就是,不能以人的身份来作为判断对错的标准,不能因为你不喜欢以色列人就认为以色列错了,这个逻辑太傻,更加不能因为你不喜欢美国人,就“买一送一”的撒娇卖萌,咬定以色列做什么都是错,那不是纯傻逼嘛。
你要判断一个人的对错,当然是判断这个人行为的对错,不然你说个甚?
既然是判断行为的对错,就是看行为本身的对错,使用同一套标准,总不能说同样一件事,巴勒斯坦人做就是对,以色列人做就是错了?
做人啊,不要太双标。
那么,我们用同样的标准来看巴以冲突里的是非问题,有何困难呢?简直不要太明白。
1、把攻击的目标对准对方的平民,对还是错?错!
2、躲在妇孺背后放冷枪,对还是错?错!
3、别人打你,你该不该自卫反击?应该!
4、打仗的时候,该不该尽量避免误伤平民?应该!
So,哈马斯搞恐怖袭击,你支持个啥?
以色列自卫反击,你反对个啥?
以色列轰炸前通知加沙居民撤离,你认为他们是作秀?
那我支持哈马斯也来秀一波,而不是不宣而战,在手无寸铁的平民面前逞威风,那可是妥妥的恐怖主义行径。
谁文明,谁野蛮,不是看人,是看行为。这次巴以冲突,谁对谁错,还需要我多说吗?
没有天生的野蛮人,也没有谁是天然的文明代言人,你是文明还是野蛮,完全看你正在做什么。
我为什么强调是“正在做什么”呢?
因为有些糊涂蛋会说,哈马斯确实烂,但以色列也不是白莲花,以色列复国主义者干过的脏事还少吗?
以色列在上世纪中叶大搞恐怖袭击,说他们是现代恐怖主义的鼻祖都不为过。
所以,他们想说明什么?曾经干过烂事,所以今天做的事就是错的?
成吉思汗曾经屠杀过欧洲人,所以今天欧洲人应该屠杀蒙古人?
你爷爷是个杀人犯,所以应该判你死刑?
祖先奴役了黑人,所以现在的白人应该养活黑人一辈子?
如果真要这么算账,那我们什么事都别做了,算账好了,算来算去,最终会发现,我们每个人都是别人不共戴天的“仇人”。
那我们人类还怎么正常生活?还怎么和谐共处?天天翻着旧账打架过日子吗?
所以,事情过去了,就是过去了,历史只是历史,你可以铭记,但不要纠缠其中的爱恨情仇,你眼前的生活跟历史恩怨,其实并没有太大关系,每个人的真实生活都是处理眼前的选择,你如何和你周围的人相处,哪种方式是对大家都有利的相处方式?
对于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之间来说,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,实际上,无论在以色列国内,还是在约旦河西岸,巴勒斯坦人已经和以色列人找到了和谐共存的方式。
请“站哈”的人稍微有点常识,哈马斯并不是巴勒斯坦的天然代表,加沙也不是巴勒斯坦的全部,巴勒斯坦人分为三部分,分别是以色列境内的240万阿拉伯裔以色列公民,法塔赫控制下的约旦河西岸的300万巴勒斯坦人,然后才是加沙地带的210万巴勒斯坦人,被哈马斯控制。
前两者都被你们无视了?他们不是巴勒斯坦人?
这占到三分之二强的的巴勒斯坦人根本不希望战争,去玩“人弹”经济,这些巴勒斯坦人都希望和平,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获得了以色列国籍,拿着大约1.5万人民币的月薪,享受同以色列人同等的所有权利,享受各种复杂的以色列国家福利: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儿童津贴、医疗保险和教育保障等社会保险和救助项目。
事实也雄辩地证明,这些巴勒斯坦人都顺利的融入了以色列社会,或者和以色列人和谐共存。
那么,到底是谁在告诉你,巴勒斯坦人就一定只有去跟以色列人斗争,才能获得好的生活?又是谁在告诉巴勒斯坦人,只有把以色列从地图上抹去,巴勒斯坦人才能生存?
很显然,只要不双标,不眼瞎,脑子运转正常的人,都会得出正确的结论。
(全文完)